这是一个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时代。家具行业也是如此。现阶段,实木家具流行成风,很多不良商家抓住消费者既喜欢高档家具,又希望价格便宜的心理,不惜以造假的手段来制造假,损人利己,为人所不齿。
商家在卖这件家具的时候,强调制作家具的木材全部取自红木之类的,但是事实上,只有大体的框架是真正的红木做的,其他一些小框、不重要的部位都是用其他杂木,或者人造板进行代替。然后再通过后期的一些加工,是贴皮也好,是刷漆也好,总之使它看上去与整体状态保持一致。甚至更过分的全部使用人造板来冒充,面料说是植物纤维实际却是最低廉的聚酯纤维。
更可气的是商家聘请的无良律师狡辩我们这只是虚假宣传,不属于欺诈,不需要退一赔三。
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虚假宣传属不属于欺诈,要不要退一赔三。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杰鑫家具厂、陈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赣09民终号
基本案情:
年11月13日,陈欢在杰鑫家具厂开设的京东店铺购买了边几二件、床一件、床头柜二件,电视柜一件、茶几一件、三人沙发一件、双人沙发一件,,合计价款元。家具半年左右,发现电视柜、茶几、边几均出现漆面脱落情况,其中电视柜出现发霉、开裂现象,该漆面开裂后暴露出材质并非杰鑫家具厂在京东公司网站的网页中所宣传的刨花板贴木皮材质,并发现沙发的布料也不是该厂所宣传的天然纤维面料,床架也不是该厂宣传的全实木床架。
与杰鑫家具厂协商不成便向市监举报,市监调查后认定杰鑫家具厂因涉嫌在京东商城网店上发布与事实不相符的虚假广告,构成虚假宣传,付款元。
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退一赔三。庭审过程中陈欢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发现涉案茶几侧板、边几侧板、电视柜面板板材材料均为纤维板的物证特征,不属于刨花板;发现涉案床架板材材料为纤维板的物证特征,不属于实木板;发现沙发扶手面料正面与背面的纤维种类均为聚酯类的物证特征,不属于天然纤维。陈欢为此花费鉴定费元。陈欢在购买涉案商品时的交易快照显示,电视柜、茶几、边几面板采用优质刨花板、整体实木床体框架,沙发面料为优质高档面料、源于植物纤维。一审法院认定杰鑫家具厂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系欺诈行为,支持了陈欢退一赔三,要求支付鉴定费的诉求。
杰鑫家具厂不服提起上诉,主要理由为涉案家具并非假货,而只是构成虚假广告,而不构成欺诈;杰鑫家具厂没有欺诈的故意,只是美工不慎构成虚假宣传,也没欺诈的行为,陈欢委托鉴定的部分材料仅为全部家具的一小部分,该鉴定不能说明家具整体为假货;与和陈欢达成退货意向,解除合同,陈欢没有损失;没有损失也就不存在与欺诈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认定杰鑫家具厂宣传时称电视柜、茶几、边几面板采用优质刨花板、整体实木床体框架,沙发面料为优质高档面料、源于植物纤维,与鉴定意见不符,构成欺诈,而维持原判。
墨竹点评:
杰鑫家具厂的律师完全把欺诈当侵权行为来处理,就好比把我骗了你当我打了你来辩解,他的逻辑情景化就是:我没有骗你——哪怕我骗了也不是出于故意的——你造成了损失吗?你不都原谅我了嘛——既然你都原谅我了,那过去了就不要提了。
侵权行为的情景化是:我就想揍你——我揍了你——你造成轻伤——你的轻伤是我打人的行为导致的。这两种行为一看就不是一样的。
而且无耻得把虚假宣传不等于欺诈。虚假宣传不就是隐瞒真相,捏造事实,意图使消费者上当受骗而下单购买,这不就是民通司法解释第68条规定的欺诈吗。
欺诈是要有故意没错,但如果由消费者去证明经营者故意这个主观心理状态很难吧,那经营者就会用我不是故意的来逃避三倍赔偿。我们遇到这种事,应该举证证明从经营者没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经营者拿不出证据来,则应视为欺诈。